2003/11/02 12:24
記者紀麗君/台北報導

牙周病是「沈默的疾病」,台灣每10人就有9人有此病,坊間有不肖牙醫師為訛詐高額醫藥費而宣稱雷射治療可百分百治好牙周病,一次醫療行為甚至要價8萬元,牙周病醫學會警告,治牙周病的硬組織時,雷射治療就像踢到鐵板,雷射充其量只是輔助治療,無法取代完整治療,一旦治療不慎反而破壞齒槽骨,破洞就越補越大了。

雷射是1960年由Maiman發明,隨後經Dr. Goldmam引用在醫學上即被廣為接受,現今不論在腸胃科、眼科、皮膚科等都佔有一席之地,美國FDA在1990年正式認定牙科雷射可應用於口腔軟組織,掀起牙科運用雷射的世界風潮。 

台大醫院牙科主治醫師林保瑩2日表示,雷射治療如果運用得宜,患者接受口腔及牙周軟組織的異常現象或疾病中,的確能減少術中疼痛、出血和術後不適、傷口收縮等現象,相對地亦會降低患者術前焦慮並增加治療接受度。

不過,問題就出現在牙齒的硬組織上,雷射治療對牙齒硬組織的治療,彷彿就像踢到鐵板一樣,是目前最大的瓶頸。林保瑩補充說,牙周病的治療,最主要就是要把牙周的結石和牙根清洗乾淨,而這些屬於牙齒的硬組織,雷射治療充其量只有輔助的份,還無法成為治療過程的要角,結石和牙根清洗,仍得靠牙醫師持鑽針或是手持器械,才能真正達到百分百要求。

林保瑩表示,治療牙周病過程中,雷射治療缺乏接觸性,牙醫師無法掀開病人的牙肉治療,只能算牙根的深度和算燒灼的時間,卻無法達到手持器械精準的刮除牙根有毒物質效果,相反的,雷射治療使用不當,還會把細菌帶到牙周囊袋,使齒槽骨破壞,牙肉萎縮更造成牙齒支持度降低。

牙周病醫學會發現,近來有很多牙醫向民眾宣稱只要雷射治療,牙周病就會好,由於雷射治療必須自費,不肖醫師的說法,剛好可以讓消費者在不察的情形下被當成冤大頭來耍,常常是5次不到的療程中,就要價3到8萬元,有些被雷射治療的病人,只是經由牙醫師以雙氧水或是營養水沖洗一番就算治療,已明顯模糊治療。

該學會提醒,牙周病不可能只靠雷射治療就會好,民眾如果看到這種噱頭式的廣告詞,千萬不要被誤導,事實上,未來雷射治療應用在牙周病的潛力仍不容忽視,但是仍需要更多的人體實驗証實其安全性及實用性後,牙周病學界才會欣然接受雷射可治療牙周病的事實。 

http://www.ettoday.com/2003/11/02/329-15373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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